·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法官这样做!
 更新时间:2024-5-23 15:00:31  点击数:2293
【字体: 字体颜色
    多年来,社会上一直对彩礼争论不休。要不要给彩礼?彩礼习俗是传统还是已经过时?什么样的财物属于彩礼?离婚后彩礼要不要归还成了一部分人离婚前的争议点。对于“彩礼”的性质,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所附条件变更、消失或无法实现时,赠予一方可请求返还已给付的财物。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要求返还彩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23年初,张某某与王某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于2023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按照当地风俗,婚前张某某给予王某某定亲礼金101000元,并花费42502元为王某某购买“五金”(金手镯、金手串、金项链、金戒指、金吊坠各一个)一套,结婚当天给予王某某彩礼120000元。双方婚后无夫妻生活。张某某于2024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刘丹丹在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案卷,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了解与沟通,在开庭前双方均表示婚姻无法继续,但对返还彩礼数额产生分歧,面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到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根据彩礼数额和用途、回礼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经济水平、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提出返还彩礼的参考性意见。通过法官释法析理,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了一致,当庭返还彩礼70000元,退还“五金”,至此这起涉及返还彩礼的离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当庭履行,是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又一个缩影。(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全市法院观摩团走进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 下一篇: 西平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典”燃学法热情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