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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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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法院庭审双方互殴 最终五人受罚
 更新时间:2014-5-6 21:53:12  点击数: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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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马店讯(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赵华云王燕)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对扰乱法庭秩序,损害法庭尊严的李某等5名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处罚。

  驿城区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及第三人李甲某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中,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时,李某和旁听人员发生口角并相互辱骂,进而引发互殴,场面非常混乱。审判长果断采取措施控制局面,一方面大声制止和训诫互殴双方,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及时与法警队取得联系,增派的法警第一时间进入审判庭疏散人员维持秩序。审判长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参与互殴的多人身体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处置及时有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参与互殴的旁听人员翟某声称身怀有孕,被李某殴打受到惊吓,要求当事人李某予以赔偿。合议庭在劝说双方冷静后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中,审判长据法说理,向参与互殴的5名人员严肃指出了各自过错所在、行为性质及后果,依法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最后,审判长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和旁听人员李乙某、董某、翟某、张某在法庭随意辱骂殴打他人,严重扰乱法庭审判秩序的行为作出处罚。根据不同情节,对5人处以500元至100元不等的罚款。

  李某与旁听人员双方均认识到各自过错,达成了相互谅解,并主动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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