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骗婚骗得好吃好喝有钱花,没想到过门后被看得太紧,觉得失去自由的云南女孩李某跑到派出所报案。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该女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上蔡县塔桥镇翟某(女)眼看着儿子20多岁了,没找到媳妇,于是托邻居陈某给找个外地媳妇。很快,陈某带来一个不满18岁的云南女孩儿。
翟某第二天就把钱送到陈某家,给陈某1.8万元,给李某2.6万元,把媳妇娶回了家,并严加看管李某。第4天,李某要求到镇上买些东西,翟某和儿子一起陪同赶集,谁知道李某一口气跑到当地的派出所,“我是被拐卖的”,派出所干警立即把3人控制起来。
李某交代,她本来想通过骗婚来骗钱花,然后溜之大吉,没想到翟某家人对她看得严,让她感觉失去了自由。
上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伙同他人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李某是未成年人,又有投案自首情节,于是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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