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法庭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不久前,一位刘姓老翁来到遂平玉山法庭,要求与他的老伴离婚。经法官询问得知,刘姓老翁出生于1935年,今年已经82岁。本该安享晚年的刘老翁为何要起诉自己的老伴呢?原来,刘老翁与老伴姬老太系再婚,婚后已经共同生活了12年。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与对方的子女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他们之间的争吵也越演越烈。经过村委多次调解无效,现在刘老翁将离婚闹上了法庭。
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年纪及身体原因,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巡回审理。法官联系了刘老翁所在村委的村干部,一同到刘老翁家里了解情况。在刘老翁家里,被告姬老太向法官道出苦衷,十年前两位老人为了有生活的依靠而走到一起,后来双方未处理好与对方子女的关系,矛盾也更加突出。姬老太也有81岁了,常年患病,经常需要用药。为此,姬老太与刘老翁在治病花钱的问题上也有些矛盾。
法院认为,老年人离婚案件大多是老年人再婚这种情况,由于子女的介入或因子女关系失调引发的纠纷,是老年人离婚的诱因。所以,子女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婚姻决定,维护老年人婚姻的和睦氛围。另外,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是本案的关注重点,子女应对老人生活、情感等问题予以帮助,弘扬中华民族的孝文化,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遂平县人民法院 陈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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