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掀起“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执行热潮,突出执行办案第一要务,突出案件实际执结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在群众心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遂平县的胡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张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驶出路外撞击到胡某及其车辆,造成胡某受伤、车辆损坏。经遂平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胡某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应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八千多元。由于张某并未按时履行法定赔偿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恰逢遂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执行活动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张某的丈夫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百日竞赛”劲风起,遂平法院执行干警起于晨曦,终于夜阑,无惧困难,风雨兼程,执行一直在路上。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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