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广西玉林市发生一起持刀砍伤幼儿园老师和儿童事件。事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该起事件性质恶劣,严重冲击群众安全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按照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和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持续深化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秩序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涉及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一是迅速摸底排查,严格源头管理。大队采取四条措施,坚持从源头抓起。一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幼儿园、学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对各学校人数、班级数量、校长姓名、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电话、学生到校的交通方式、安全管理措施等逐一登记造册,切实掌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二是对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类型、乘员人数、学校或幼儿园名称等信息全部进行登记造册,逐校、逐园、逐车建立车辆安全管理档案;三是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标准,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制动、灯光、转向、轮胎等重点开展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的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四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辖区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排查,对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车辆,督促其尽快办理校车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对驾驶人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件的,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二是强化路面巡查,形成严管态势。为全面形成对校车的严整态势,大队采取三条措施强化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一是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一线路面,加大巡逻的密度和力度,切实提高上路率、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对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加强管理,突出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以及施工路段、危险路段等重点路段,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坚决遏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托高峰岗、护学岗,在校园、幼儿园门口或校车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在学生上下学时,安排民警提前半小时上岗,严格规范校车管理秩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大队采取四条措施,全面提高公民安全意识。一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与广大师生面对面交流,通过上“小交警课”、开展主题班会等方式,让学生牢记安全出行常识;二是重点加强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群体的宣传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解析事故案例等方式,提醒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三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典型事故案例、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出行安全提示等信息,大力开展“护学活动”主题宣传报道,采取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护学活动”的措施效果,努力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四是加强对农村群众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进集市宣传、喇叭广播、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宣教等方式,切实提高村民百姓交通安全意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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