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提高”全力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更新时间:2022-5-27 15:40:51  点击数:2607
【字体: 字体颜色
      近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全警出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严查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导检查。大队根据当前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法管理,加强对近期重点违法行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查各类隐患,确保整治成效。同时,大队对岗位设置、警力部署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确保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整治工作强力有效推进,大队领导根据分工,深入各分管中队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就进一步强化整治力度,切实规范本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切实做好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查处交通违法行动的同时,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心、力度、措施以及成效,警示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大队继续坚持“先宣传、后整治”的宣传模式,整治行动前全面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宣传,充分依托整治行动,持续发布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和交通安全常识,大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认清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预防和避免各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有利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提高路面管控,落实措施到位。大队严格按照“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在重点时间、重点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一是明确行动目标。各执勤中队根据大队要求,明确行动目标、整治重点,加强路面执法管理,强化路口拦截查控,突出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整治力度,开展全方位的集中治理,坚决遏制反弹和回潮现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勤务工作要求。大队认真研判辖区近期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结合管理实际,科学调整勤务安排,采取重点时段、路段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模式,开展整治行动。针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国省道、镇乡道、城区等地点合理设置执勤点,通过叠加巡逻、叠加设岗的方式,切实加大各自辖区重点区域和时段的巡查力度,有效实现“区域全覆盖、时间无规律”的拦截检查,加大对一系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处力度,浓化整治氛围,营造高压态势。
     四、提高执法规范,强化安全防护。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以良好的警容风貌面对群众,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确保执勤执法规范、公平、公正,在执法过程中,时刻牢记自身形象,保证语言的平和与动作的规范,遇到对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的当事人,以耐心、平和、文明的态度,给当事人讲道理,做到消除一例违法行为必定教育一名驾驶人。在路检路查中、违法处理中、便民服务中、事故处理中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既坚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同时也注重说服教育,针对性的讲解此次行动的意义以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隐患的严重后果,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切实从思想源头降低事故发生。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pic
  • 上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把握”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 下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举措”解决辖区大货车上路问题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