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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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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但凡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 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
 更新时间:2023-9-22 15:55:22  点击数: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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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水法庭坐落在距离县城10公里外的高邑镇高邑桥西端,是泌阳法院专业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专业化法庭。近年来,泌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强化法庭便民设施,设置家事审判法庭、调解室和母婴室,为来法庭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和人文环境。在员额法官配置上,从案件性质、解决途径、司法效果等多方面考虑,采取男、女、老、少法官的综合全面配置模式,更加人性化、温情化处理离婚纠纷案件。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泌水法庭不断总结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积极弘扬“和”为贵,“无讼”等传统文化思想,主动走进当事人,尽可能了解双方矛盾意愿,采取背包法庭、田间地头法庭等方式,探索不同调解方法,建立了“一调二审三回头”的办案模式:
  案件在立案时,采取分流模式,凡是有调解意向或调解可能的案件,经过系统分流进入人民调解平台,通过平台分流至各村委的调解员手中,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对于调解可能不大的案件,依法立案、开庭审理,通过庭审了解当事人内心想法和案件事实,寻找可以调解的方向和方法,争取在庭审中进行调解。
   若双方矛盾较大,诉前和庭审中调解不成功,在庭审后,会结合案件情况、组织双方亲属说服,在判决前尽最后的调解努力。
   面对每一个案件,但凡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已经成为全体干警工作共识。
   
  罗强同志作为泌水法庭老法官,今年以来,共办理238起离婚案件,案件无一起上诉、无一起信访,调撤率近40%。
漫漫基层路,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拳拳法官情,公正了情与理的和谐。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之际,泌阳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法庭的地理优势、专业审判优势、调解平台优势,不断加强法庭诉源治理、调解实效、便民利民等方面的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法庭工作更好的融入基层治理,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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