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泌阳法院执行局干警释法明理 借贷纠纷圆满执结
 更新时间:2024-5-13 10:17:05  点击数:2308
【字体: 字体颜色
“新乡拘传一人”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凌晨深夜,在许多人早已入睡时,他们仍在工作
    基本案情
    原告崔某某与被告盛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盛某公司与原告崔某某签订欠条,向原告崔某某借款50万元,被告梁某某作为担保人以及盛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表示其本人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泌阳法院判决被告盛某公司向原告崔某某偿还借款50万元本息,被告梁某某对此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盛某公司与被告梁某某均未偿还债务,崔某某遂向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吕宏飞等人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梁某某,督促其尽快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梁某某一直选择逃避。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局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梁某某现位于新乡市某地,于是立即出发,驱车赶赴新乡市寻找梁某某,并向当地法院发出异地协助执行函,经过一番周密安排、快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梁某某拘传至新乡市红旗区法院。
    在红旗区法院,泌阳法院执行局干警向梁某某不断释法明理,向其强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和 利害关系,告诫其必须严格履行支付义务,切勿心存侥幸。梁某某深知自身的错误,当晚先偿还了申请人13000元,执行干警一夜未眠,督促被执行人继续积极筹钱,第二日清晨,被执行人梁某某又筹到40000元,共计偿还申请人53000元。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下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自2024年5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5万元,直至所有欠款清偿完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案得以执结。(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枫桥法庭创建】以实际行动绘制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最大同心圆
  • 下一篇: 泌阳县法院开展“厚植爱国情怀 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活动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