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盐全面启动“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几个月以来的努力,创建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网络,确保监管工作不断不乱。在机构改革过渡时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了与各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对接,通过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会议,掌握了解基层监管情况,并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有关工作进行交流,做到联系及时,信息互通,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巩固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充分发挥各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作用,依托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力量,继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积极开展对农村社区责任医生的业务培训和农村集体聚餐制作厨师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时掌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信息。同时,在于城镇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以此带动农村“土厨师”规范化管理,成为全省首创。 三是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以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结合“食品安全,你我同行”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建由学生组成的“十百千外”宣传队,开展系列“我宣传,你传播”活动,通过走访餐饮企业、发放宣传单、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让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内容,并向社会公众传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大力推行“阳光厨房”建设,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及时召开由全县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的“阳光厨房”工作推进会,通过“阳光厨房”建设,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制作加工监督,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得放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的方式,将餐饮单位的许可信息、动态等级、年度综合等级、健康证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公示,增强行业经营透明度。以此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自律行为,规范了操作流程,有效督促企业内抓管理、外塑形象。 五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动态等级管理,积极推广五常法管理模式。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管理要求,对许可满三个月以上的餐饮单位全部纳入动态等级管理,开展动态等级评定公示,并根据动态等级评定结果确定监督监查频次。在全县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幼儿园)食堂积极推广五常法和色标管理,力争本年度底学校(幼儿园)食堂五常法实施达到90%。 六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前期对具备教学资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考察、调研,选择具有食品安全培训教学优势的海盐理工学校和海盐职成教培训中心作为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机构。组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与上述两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参加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师资研修班,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按照“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2014年度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大型以上餐馆等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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