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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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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公安交警 开展城区三轮四轮车整顿
 更新时间:2016-4-24 17:13:23  点击数: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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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虞城县城区机动三轮车、三轮、四轮电动车日益增多,驾驶员大多没有受过专业驾驶培训,在道路上行驶时,随意性很大,违反交通信号、非法载客、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突出,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城市的交通全。按照虞城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虞城县公安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三轮、四轮车集中整顿行动,并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时段,适时、合理、科学设置非法营运三轮、四轮车限行路段和时间。

此次行动主要治理以下违法行为:1、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的;2、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3、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4、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5、不服从交警指挥的;6、不按规定载物的;7、通过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的;8、通过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进入的;9、在城区主要路口、灯控路口50米以内,违反规定停车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扣车、甚至拘留;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处二十元罚款,严重违法处五十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汪葆夫)

(河南省虞城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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