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噪音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保护城区环境,梁园区交通运输局认真执行《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暂行)》(商政〔2016〕36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禁燃宣传,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走近群众,加强宣传,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交通运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在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货车上张贴禁放宣传标语356个,投放禁放宣传资料1217份。四是开展5次宣传工作,向运输公司、广大司乘人员特别是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司机进行宣传教育。五是加强长途客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努力做到“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共建文明和谐平安梁园。(刘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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