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市政府于日前印发《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办法》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今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一般事故由4个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火车站地区、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办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权限。今后,全市发生的较大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市政府研究批复。各县(市)、区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由县(市)、区政府研究批复。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组织调查的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由市政府研究批复。火车站地区、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由市政府研究批复。
《办法》还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举报、调查、处理等方面具体程序作了详细规定。(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张景毅)本文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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