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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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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夏季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
 更新时间:2018-5-8 7:56:23  点击数: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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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交警执勤执法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当前执勤执法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对此,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跟踪每位执勤人员自我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交警、协警因公伤亡事件发生。

    一、强化思想认识。大队始终把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作为暖警爱警、保护民警生命安全和执法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认真总结教训,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执勤执法伤亡事故发生。一是将安全防护工作各项措施与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充分利用每周二学习时间,将近几年全国、全省发生的民警协警在执勤执法中因公伤亡的典型事例,对一线民警和协警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排查本单位执勤执法中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立即予以整改落实。三是在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交通安保期间及恶劣天气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下发提示通知,切实做到安全防护提示提醒常态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民警反光背心、警用雨衣等单警装备的配备情况,巡逻执法、事故勘查等执勤车辆警灯警报器、反光锥筒、提示警告标志等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凡发现装备不足的立即配齐配足,失效损坏的尽快更新到位,确保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三、加强日常监督。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现场前,要先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事故勘查车应当停在现场来车方向安全距离,特别是对于事故现场附近有弯道、陡坡、积水等危险路段的,要安排现场勘察组和交通疏导组人员及时出警,快速处置、疏堵保畅、确保安全,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四、保障民警正当权益。完善民警正当履职**机制,严肃追究侵害交警协警正当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真正让民警硬起腰杆履职,理直气壮执法。特别是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对受到误解和委屈的交警协警,及时做好思想安抚,为身处舆论漩涡的一线交警和协警提供有效保护,为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提供法律保障。

五、强化督导检查。大队依托多种安全提示方式采取多种提示载体,对民警和协管员开展好安全执勤执法提醒提示工作,提醒民警注意安全防护事项,全面开展好安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一是要求各中队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民警和协警上岗前,通过召开岗前动员会、每日例会等形式,检查反光背心、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单警装备的佩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检查警用车辆的安全情况,检查警示标志、反光锥筒、警示灯等警用装备,确保携带足够数量的警用装备上岗。二是大队领导带队不定期开展安全防护专项督导检查,不定时对路面勤务和事故处理进行突击检查,如检查民警执勤时,执勤点的设置、民警的站位是否合理,检查民警佩带单警装备、摆放警用装备是否规范等。加强对落实安全防护各项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民警、协管员执勤执法时意外事件发生。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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