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频道12月26日电 (记者 武世友)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称,河南平舆县在建的东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工程建设所用水泥为本地一家无证水泥厂生产的“统力”牌水泥,所建房屋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另据知情群众反映称,“统力”水泥厂生产能力很大,由于价格便宜,在该地区很是畅销,由于统力水泥厂至今尚未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群众也曾多次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但结果往往是罚款了事。
据相关资料显示,平舆统力水泥厂是平舆县交通局和清河街道办事处共同招商引资的企业。该企业自称采用国内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可年产水泥150万吨,2009年6月建成投产,至今仍未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已经在当地“畅销”了3年之久。
厂区内停放的来此拉水泥的货车
据了解,由于是“无证”产品,“统力”牌水泥价格在当地很具有优势,其售价比市场上的其它品牌水泥低许多,刨除运费,价格更低。标号为P.C32.5的水泥,正规厂家12月初售价约为360元/吨,而统力水泥则为280元左右,每吨售价相差约80元。
当地老百姓反映称,统力由于售价低,许多老百姓建房会用部分这种水泥,甚至当地政府主导建设的东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区也在用这种水泥。
据了解,东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区是2012年平舆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点项目。社区位于平舆县城北1公里,省道213公路徐寨村段西侧,社区一期工程占地200亩,在建住房400套,年底全部建成,社区全部建成后总居住人口将达到11200人左右,是一个超大社区。
知情人士称,由于质量差,当地徐寨新型社区建设地基、墙体、外粉等工程用的都是“统力”水泥,但工程的大梁、屋顶用的还是真正的“同力”水泥。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正在建设的社区房屋确实有使用“统力”水泥现象,甚至不少搅拌机旁都堆放着“统力”和“同力”两种不同品牌的水泥,不同种类、不同标号的两种水泥竟然混合使用在一项工程上,其后果不言而喻。
统力水泥厂销售的“试生产”产品外包装未注明任何“试制品”字样
平舆县东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区施工现场
针对,“统力”牌无证水泥连续畅销三年,群众多次举报无果的情况,随后记者来到了平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副局长告诉记者,平舆县统力水泥厂(平舆县统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之前确实没有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县质监局也曾对该厂进行过处罚,但该厂已于2012年11月5日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办证申请,并获受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专家组也于近期对该厂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相关规定,自办证申请受理之日起,该厂可以进行试生产,以便提取样品检验。也就是说11月5日之前该厂生产的水泥属于“无证生产”,之后的属于“试生产”。
当记者想了解省质监局有关专家组对统力水泥的评审结果是否合格时,许副局长称,当日的评审结果被省质监局的评审组抽走了,他也不清楚,当问及统力水泥厂向徐寨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销售水泥近一年的情况时,得到的结果是省质监局并没有得到过相关举报,日常监督工作中也没有发现该厂有违规生产的情况。
据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颁发给生产企业证明国家允许该企业从事规定范围内产品生产的证件。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旨在通过生产产品资格的控制,确定工业产品的质量,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而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凡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只有在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有资格进行生产。水泥生产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国家严厉禁止企业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生产的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家未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竟能在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连续生产销售“无证”水泥达三年之久,面对群众的多次举报,却迟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是当地政府监而不管,还是管而不严?目前看来,依然是疑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