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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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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县质监局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更新时间:2015-5-25 20:15:13  点击数: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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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新才 本报记者 孙中杰

    日前,河南鹿邑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流动液化气充装商贩赵某用机动三轮车往乡下贩气,该局当即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这是该局今年来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的一个镜头。

    “液化气钢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因为使用量大、面广,监管起来十分困难。为此,我们开展了这次专项行动,目的是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达到每个瓶都安全,每一家都平安的效果。”该局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副局长王晓飞告诉记者。

    据王晓飞介绍,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治理,首先要把好液化气充装关的源头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钢瓶的使用者必须要携带钢瓶到液化气充装站充装液化气,液化气站能不能把好钢瓶检验关至关重要。为此,鹿邑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县13家液化气站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充装站是否存在充装报废和超期未检钢瓶的违法行为,发现有此种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充装许可证。由于液化气站的严格把关,钢瓶检验率大幅提升,从去年的不足50%提高到现在的93%以上。与此同时,该局还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对未经许可从事充装活动的单位,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地方政府组织取缔。

    在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源头治理的同时,该局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饭店、学校、医院和早市、夜市小吃点等液化气钢瓶使用单位开展排查治理。对于发现的使用报废液化气钢瓶、“螺丝瓶”的单位或个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同时,该局还印发液化气钢瓶使用“明白纸”,发给液化气钢瓶使用者,宣传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和使用不合格钢瓶的危害,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自觉送检。该局还告知使用者到有资质的充装站折价后以旧换新,消除了安全隐患,减轻了使用者的负担,受到了群众好评。

    据鹿邑县质监局安全股相关负责人介绍,液化气监管的最大难点是非法流动个体充装商贩。受利益驱动,近年来市场上出现许多非法流动液化气充装商贩,他们开着机动三轮车,带着几个钢瓶,走街串巷叫卖。使用者为图省事,许多人接受这种交易方式,因此非法个体充装商贩“很有市场”。由于这些商贩安全意识淡薄,操作很不规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他们充装时从不问及钢瓶安全状况,使许多超过检验周期的钢瓶不能得到及时检验,甚至有些已经报废的钢瓶得以继续使用。为此,该局抽调执法人员,与县安监局和当地派出所联合执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依法取缔非法流动个体充装商贩41个。取缔非法流动个体充装商贩,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问题钢瓶的使用率,真正做到了瓶瓶安全,家家平安。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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