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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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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年内抢劫强*留守妇女8起 频频得手作案成瘾
 更新时间:2014-10-14 18:46:39  点击数: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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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昼伏夜出,行走乡村,以农村留守妇女为侵害对象,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实施抢劫、强*,3年时间疯狂作案8起。9月15日,通许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抢劫、强*、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

  留守妇女频遭劫财劫色

  2011年7月14日凌晨,通许县玉皇庙镇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在家熟睡时被一中年男子胁迫强*;2013年7月8日凌晨,通许县练城乡一名50岁左右的妇女在瓜地看瓜时被一名男子强*;2014年7月24日凌晨,通许县练城乡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在家中被一名男子掐着脖子威胁,并抢走现金3000余元、手机一部、玉项链一条,因该妇女极力反抗,嫌疑人强*未遂后逃窜……

  犯罪嫌疑人肆无忌惮作案,社会影响极坏,通许县公安局长徐恩清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拍案而起,要求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刘付中和专案组民警在短时间内侦破此案。

  一部手机牵出嫌疑人

  按照既定的部署,专案组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农户和附近乡村可疑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认真细致的工作起了大作用:几起案件均为1名男子戴口罩作案,案中的嫌疑人都具备身高1.75米、年龄在40至50岁之间、说话操本地口音的特点;专案组一致认为近年来接二连三发生的抢劫强*案件可以并案查处;玉皇庙镇一名受害妇女反映其于案发后在现场附近捡到了一部手机,在证实是其邻居张某的手机后,当时她没有多想就返还给了张某。民警认为极有可能是张某作案后逃跑过程中将手机遗落在现场附近的,当即将张某纳入侦查视线。

  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同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长相、年龄等特征相一致,且张某的儿媳使用的手机与2014年7月24日发生的抢劫、强*案件中受害人被抢的手机品牌、型号、颜色等特征完全相同,且“购买”时间恰好是案发期间。种种迹象表明,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15日,专案组民警将张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口罩、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和电饭锅、手机卡、自行车等赃物。

  面对刑警的讯问,狡猾的张某显得十分镇定,对于其儿媳使用的被抢手机,一口咬定是其捡拾的,对案件情况只字不提。办案民警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讯工作,几经较量,9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瓦解,供述了2011年以来在通许县玉皇庙、练城等乡镇实施入室盗窃、抢劫、强*等案件8起的犯罪事实。

  频频得手作案成瘾

  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交代,起初,他只是实施一些偷鸡摸狗的违法行为,后来在作案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家庭都是男人在外地打工,只有妇女带着孩子在家,他就由单纯的小偷小摸转变为抢劫、强*妇女。留守妇女势单力薄,容易制服,作案易得逞,且她们大都案发后不报案,就是报案也只报丢失财物,而不会提及自己被强*侵害,害怕失了名节、丢了面子。在几次作案得手后,张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到最后一有机会就出去作案。

  每次作案,他都是在午夜时分,独自一人步行或乘车窜至周边的村庄寻找作案目标,为方便逃跑,他均选择位于村头的偏僻院落为作案地点。

  目前,这一系列案件正在核查深挖中,办案民警呼吁全县涉及该案尚未报案的受害者踊跃向公安机关报案举证,以严惩犯罪,伸张正义。

  警方提醒

  广大留守妇女要注意安全,加强防范。许多农户家中往往大门关牢,而厨房、卧室门却不关。民警强调一定要关闭好多道门,增加犯罪分子作案的难度。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千万不能一味软弱顺从,有时适度的坚持和巧妙的周旋或者寻找时机呼救,也可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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