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潢川县司法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参与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好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贯彻食安办【2015】9号、豫政食安办【2015】34号和信政食安办【2015】23号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做好该项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宣传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魏黎明同志任组长的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把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与该局常年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四是丰富宣传载体。制作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积极参与全县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食品安全法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受众大、传播广的优势,利用潢川县司法局网站,开辟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专栏;利用我局开通的微博微信和手机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等,提高宣传效果。
五是及时总结汇报。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配合,按要求认真总结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从而保证活动开展的效果扎实有效。(李健 程力 )
投稿单位:河南省潢川县司法局
作者: 李健 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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