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三项措施
(通讯员 翟丽敏)宝丰县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机制,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一是实行资产责任制,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实时登记管理。对全院固定资产实行按科室、按房间登记,保证每个房间有几件资产,资产的型号、价格、采购时间、使用人、转移过程等信息一目了然。三是定期盘点清查。每一年组织一次全院性的资产清查核实,做到有帐必有物、有物必有帐,不漏掉一件资产,确保每件资产来源明、去向清,做到了资产件件有人管,处处有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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