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梁园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为全面规范全区各养护站的养护职责,更好地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管理工作。2015年1月15日上午9点,在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各乡、镇(办事处)统计员业务培训和内业资料交接会议。
会上,农管所副所长芦彦丽针对养护内业资料的有关情况作了重要安排和指导,全面讲解了养护内业资料填报的重要性,并在当日正式将内业资料工作交接给各乡(镇)、办事处养护站,使梁园区乡、村道路的日常生产和内业资料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商丘市梁园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刘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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