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对外曝光了一起全国罕见出口骗税案,涉案企业通过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5.6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兴弘嘉公司于2010年9月在河北省故城县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营纺织服装制造、加工、销售及出口业务,法定代表人董某岩,后调整为郭某。实际控制人郭某勇,系河北省人大代表。(人民网,1月27日)
税务总局曝光的这起骗取出口退税案涉及金额之大、人员之多令人咂舌。4.5亿元巨额款项是人民群众的财产,一些不法分子造假骗取出口退税是违法行为,已经损害到了国家财经安全和群众利益,必须严惩。而兴弘嘉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勇系河北省人大代表,这更加让我们瞠目结舌。为何本应为群众利益考虑的人大代表,却成了侵吞国家财产,损害群众利益的元凶?
人大代表为人民,然而郭某身为人大代表,却利用群众赋予他的权利,干起违法勾当,损害群众利益,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怎样才能让人大代表真正代表群众利益,为民谋利,为民呼声?笔者认为,“代表”手中有权,约束他们手中的权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继续完善相关人大代表的制度章程,让我们的“代表”真心实意为民办事;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群众要树立自我监督意识,树立主人翁意识,时刻监督我们的“代表”,让他们铭记身份;三是严厉惩处,人大代表因为拥有一系列权力,就为所欲为,感觉自身不受约束,这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产生的,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不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是没有任何存在价值和意义的。对于文中河北人大代表郭某必须严惩,杀一儆百,让我们的“代表”真的能代表群众。(文/龙藏)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