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代理审判员后,庭长分给一个系列案件,李栋诉王华等买卖合同纠纷四个案件。后来由于这个案件成功的处理,让我感触颇深。
李栋、王华等老家系平舆人,但是五人均在河北做生意。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李栋和王华产生了债务纠纷,王华的四名工人在购买李某的原材料过程中欠下四笔债务。李栋经过多次追要,该四笔债务均未归还。一怒之下,原告李栋依据属地关系原则将被告王华分别和四名工人告到平舆县人民法院。
我了解到具体的案情之后发现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一、被告王华虽然能够电话联系上,但是一直推迟领取司法文书,案件无法开展。二、由于该欠条均为四名工人所签字,在无法认定王华基于雇佣关系为该债权的实际债务人。三、四名工人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理解,并存在较大对立情绪。案件处理不好很可能成为涉访涉诉案件。
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从王华为突破口开展案件的调解工作。第一次和王华通话中,我认真听取王华的牢骚,对他的各种不顺均表示理解,从而给王华留下一名通情达理的法官的形象。后来,我三番五次和王华及其家属联系,并一直称呼王华家属为嫂子。在我们的多次沟通之后,王华终于同意让其亲属和我见上一面。在约定的时间,我认认真真的和王华亲属讲诉该案件的前因后果,并为其讲解法律知识。功夫不负有心人,王华亲属和王华夫妇终于被我们的真情所打动,当天表示愿意支付20000元,并承担四个案件的诉讼费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将该消息告诉原告,原告接到电话后,立即同意王华的意见,并愿意放弃剩余的10000多元。两天后,被告王华如约将20000元及诉讼费支付给原告李栋,原告李栋当天撤诉。
看到此事案结事了,我的心中感慨万千。作为人民法官,在工作中难免遇到疑难案件,但是只要我们抱着一个真诚的心去处理、去沟通,当事人即使不明白其中的法律道理,也会对我们的努力从内心有一丝触动,真情是我们法官的左右手。
(河南省平舆县法院 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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