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武书强、熊 健)深夜,一辆飞奔的吉普车将路边纳凉的4名村民撞伤后逃逸,南召交警根据肇事车辆后两位数字和司机戴眼镜的情况,连夜排查,第二天将肇事者抓获。昨天,记者获悉,肇事司机刁某已被行政拘留。
7月30日晚10时许,南召县城郊乡罗坪村4名村民正在路边纳凉,这时一辆吉普车飞驰而过,将这4名村民撞倒在地后逃逸。4名村民全部受伤,其中一名7岁女孩伤势严重。南召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他们了解到肇事车为一辆灰白色越野吉普车,车牌号最后两位数字为53,同时民警又在现场提取了肇事车遗留的大灯碎片等物,并得知肇事司机当时戴有眼镜。
围绕车牌最后两位数和“眼镜”这两条重要线索,警方首先通过监控视频查找事发当夜10时前后30分钟路过现场的所有吉普车。通过调查,警方获悉,当晚位于南召县马市坪深山区的一水电站施工工地,有人驾驶单位吉普车外出,驾驶人刁某戴有眼镜。
民警不顾连夜工作的疲劳,第二天凌晨沿着监控显示的吉普车肇事后逃离的方向,进入县城伏山路北段,自北向南进行拉网式排查,先后排查重点部位25处。当日上午10时许,警方在一修车厂找到肇事嫌疑车辆。经了解得知,该车于昨晚10时30分许由一戴眼镜的青年开到此处,要修车厂连夜修好次日开走。民警将在现场提取的汽车大灯碎片与该车前大灯玻璃破损处比对,痕迹吻合,至此该车肇事逃逸嫌疑大增。当天下午,自知罪责难逃的刁某被迫到警方投案。目前,刁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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