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对南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原副主任户根营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33.38万元,由收缴单位上缴国库。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户根营利用其担任南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法制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133.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户根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4.38万元、索取他人财物19万元,共计133.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户根营索贿19万元,应依法从重处罚。户根营到案后主动坦白大部分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受贿、索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缴纳罚金,当庭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来源:南阳网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