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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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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更新时间:2018-11-30 9:10:22  点击数: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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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下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梅香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建军等陪同列席,此次审委会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洲主持

审委会上,黎梅香检察长在听取县法院承办法官关于遂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的案件情况汇报后,对该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并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黎梅香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追求的价值是共同的,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权威。要把列席审委会作为法检两家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做审判机关的诤友、益友,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刘金洲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县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检察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共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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