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两规’场所外对被调查人开展谈话的,地点是否选在平房或楼房一层?”陕县纪委负责人在组织纪委常委、主任,各执纪办案人员召开安全办案专题学习讨论会时,查摆出事关办案安全的15个容易“跑冒滴漏”的问题。
据介绍,该县纪委在立足“三转”、聚焦主业的大背景下,案件查办数量大幅上升,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3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中,突击检查8次,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91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办案数量的直线上升,客观上导致办案安全隐患“奋起直追”,该如何面对这一局势?“要拧紧办案‘安全阀’,确保办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出现任何问题!”县纪委书记吴自力始终紧抓办案安全。
为此,该县纪委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实施了案前、案中、案后“安全体检”全覆盖机制:案前对案件调查是否经过批准并履行手续、谈话地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展开自查;案中核查案件主办人驻点制度、办案点午夜凌晨检查制度以及防逃、防自杀、防自残等制度落实情况;案后安排专人将被调查人安全送回家或所在单位,并对整个案件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对非“两规”被调查人以任何理由违规变相“两规”,看是否落实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
今年,该县纪委共办理91起案件,办案零出错、零事故、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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