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卫计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行为,针对近期医疗服务监管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卫计委对新农合部分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完善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部分项目的使用,包括部分诊疗项目不再报销,杜绝“打包检查”等。
花红颗粒“升级”甲类报销,今后全额报销
记者了解到,新农合报销的药品分为甲、乙、丙等不同类型,甲类药是常用药物,可全额报销,乙类药患者需按比例负担一部分,丙类药则属自费。
此次规范报销制度变化之一,就是调整了部分药物报销类型,将花红颗粒(胶囊、片)报销类型由乙类纠正为甲类,其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停止报销11项诊疗项目费用
鉴于部分诊疗项目不合理使用问题较为突出,新农合基金停止支付部分项目医疗费用,包括深部热疗、细胞因子活化杀伤细胞输注治疗、直肠肛门特殊治疗(冷冻治疗)、直肠肛门特殊治疗(微波治疗)、直肠肛门特殊治疗(激光治疗)、经颅超声溶栓治疗、超反射治疗、极高频免疫治疗、高能体外冲击波骨病治疗术、经颅磁刺激治疗、脊柱无创减压治疗等11项。
杜绝“打包检查”,避免患者做不需要的检查
今后,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择检验项目,不得将不同名称和编码的检验项目打包开具检验单据,杜绝“打包检查”。
“有些患者可能只需要查一项内容,但医生可能会让其将很多项目集中检查。”洛阳市一家医院负责人介绍说,比如常见的血钾检查,需要检测病人血液中钾离子的含量,如果医生开具血生化检查,那就属于“打包检查”,因为血生化检查包括检测存在于血液中的各种离子、糖类、脂类、蛋白质以及各种酶、激素和机体的多种代谢产物的含量,而这些检查可能是患者并不需要的。
此外,今后还将严格掌握杀菌型超声耦合剂使用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这些变化从今年5月1日起已经开始执行,前往医院就诊的患者可多加注意。 外科手术前须筛查传染病
今后,将严格限定传染病的筛查指征,参合患者在进行外科手术及侵入性诊疗操作、输血或输注血液制品操作前,应筛查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此外,规范筛查方法: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住院患者进行传染病筛查时,应首先使用酶联免疫吸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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