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讯近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快速破获两起“双抢”(抢劫和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男子抢劫后,竟要与受害者交朋友
6月5日凌晨,市民陈女士和同伴经过洛龙区二郎庙村一个路口时,突然从身后窜出一名陌生男子,将其手中的包和同伴的手提袋抢走。
案发后,洛龙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调查相关可疑人员。同时,陈女士发现该男子使用了自己的电话卡和微信,便通过朋友的电话、微信与其取得联系,试图要回自己的物品。但该男子表示要与其交朋友,在遭到陈女士拒绝后,便“遁形”了。
7月3日,洛龙派出所再次接到一起抢劫案的报警。当日凌晨2时许,市民范女士经过二郎庙村时,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随,并强行抢走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一个女士挎包,包内装有现金、银行卡等物品。
正在民警寻找线索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再次主动联系受害人。7月4日,补办完手机卡的范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提出要和范女士交朋友,并要求见面。随后,办案民警发现,该陌生人打给范女士的电话号码,系第一个案件中陈女士曾用过的电话号码。通过对两起案件的综合研判分析,办案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应是同一人。
两起“双抢”案件被成功破获
为了能够尽快侦破这两起“双抢”案件,洛龙派出所抽取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区域的视频监控、回访受害人、走访周边群众等多种侦查手段,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并逐一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走访。7月5日18时,专案组民警在洛龙区宜人路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审讯,郭某(男,24岁)对分别抢夺、抢劫陈女士和范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还交代,曾通过范女士的微信,向其微信好友索取共计700元的红包;通过范女士的支付宝,转账获取50余元。
目前,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夏季是“双抢”案件多发期,单身女性夜间出行须当心
警方提醒,夏季是“双抢”案件的多发期,单身女性独自在夜间行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贵重物品莫外露。夏季许多爱美女性喜欢把钱包拿在手中或提包外出,身上所戴贵重首饰也多了起来。其实,当你一人外出时应把钱包放在贴身衣兜内,尽量少戴或不戴贵重首饰,免得因外露财物而引起不法分子的“惦记”。
二:银行取款莫单人。女性到银行取款时应尽量结伴同行,领取现金后最好在银行内把现金放置在外人难以接触的地方,不要把现金拿在手上或放在包内,以防被抢。领取大额现金,可以通知警方护送。
三:挎包切忌单肩挎。现代女性为追求时尚和便捷,喜欢挎包外出,各式各样的精美挎包自然成为不法分子抢夺的目标。为防止挎包被抢,女性朋友最好不要单肩挎包,应采取左肩右挎或右肩左挎等方式挎包,让不法分子无从下手。
四:手机(钱包)切莫胸前挂。在发生的女性手机被抢夺案件中,大多是因手机挂于胸前或在路上边走边接打电话而被抢夺。因此,女性朋友切不可把手机随便挂于胸前,尽量避免在大路或街道上边走边打手机。
五:车轮缠住先取包。一些不法分子为抢女性放在自行车车篓中的物品,会故意在路上放置铁丝环、尼龙绳,或把布条扔在骑车人的车轮内,使车轮缠住受阻,迫使骑车人下车查看,然后伺机作案。因此,喜欢骑自行车外出的女性,当遇到车轮被杂物缠住时,应先拿好车篓中的物品,并察看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再下车除去杂物。
六:小巷岔路多留心。小巷、岔路是不法分子伺机抢夺的首选之地。为此,女性朋友在小巷或岔路行走时应格外小心,若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千万不要紧张、害怕,也不可埋头赶路,可以有意回头盯看对方或大声唱歌,或突然改变原定路线朝有人、有灯光的地方快走,让不法分子胆怯而放弃犯罪行为。
七:路遇抢夺快报警。女性朋友一旦遭受抢夺,要抓住犯罪嫌疑人急于逃跑的心理,大声呼救,并追赶作案人,迫使作案人丢弃抢得的财物。如果力量悬殊较大或追赶不及,应保护好自身安全,辨清作案人逃跑的方向,认准作案人的体貌、衣着口音和作案工具,尽快到人多的地方求助,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记者 郭瑛 通讯员 高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