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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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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文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 曝光违规者
 更新时间:2018-5-10 8:50:02  点击数: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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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获悉,郑州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向全市下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在打击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工作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查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方式弄虚作假;严禁违规租用,不得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事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不得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严禁违规占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时,所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不得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花卉绿植等装点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在打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方面,《工作方案》强调,不得将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弄虚作假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进行公款吃喝。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用餐标准安排。

  在打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方面,《工作方案》强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红包礼金。

  《工作方案》明确,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对“回头看”专项活动开展后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时坚持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在新闻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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