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这天
洛阳一男子宋某在洛河边钓鱼
也没有啥收获
突然发现河边有一个包
宋某打开包查看
发现包里有钱
还不少
但是这些钱都在水里浸泡过
无法直接使用
于是宋某动了歪脑筋
把这些钱存到银行
然后再取出来
就可以换成新钱了
于是他带着钱来到涧西区南昌路一家银行
2月10日14时50分许
长春路派出所接南昌路建设银行报警
称有人拿28张假币到银行存钱
民警到现场询问情况后
对当事人宋某进行批评教育
并由银行没收以上假币
天呐!捡钱有风险
警方提醒
遇到上述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便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若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所以,切莫贪小便宜。(来源: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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