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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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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官宣!洛阳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可以开放了
 更新时间:2020-5-12 10:13:00  点击数: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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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 5月11日,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明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复工复产。

  下附详情: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通知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推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复工复产。

二、落实管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主管部门责任。属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落实经营单位责任。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执法检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大对复工复产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除文化市场范围内的各项检查内容外,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预约、限流措施、防疫物品准备、场所消毒、应急预案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2020年5月11日

  附:洛阳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2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放各类文化场所的电话通知》精神,为推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涵盖范围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文艺院团、电影院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二、总体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文艺院团、电影院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复工复产。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复工复产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在地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履职尽责、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妥善应对突发疫情。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应按照各县(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迅速处置,对有关人员及时安排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防疫、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报告。

三、复工复产措施

(一)强化人流管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对进入营业场所人员应采取实名制预约、限流、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并进行实名登记,保留人员信息。

1.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的30%,要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2.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要采取预约、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

(二)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在密闭文化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消费者等要佩戴口罩。

(三)加强科普宣传。各经营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员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遮挡。

(四)加强员工管理。各经营单位要及时了解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置。

(五)加强通风消毒。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落实日常清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客一消毒、娱乐场所包间设备定时消毒等卫生措施。

(六)保持场所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对象使用的垃圾桶至少每2小时清理一次,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及时进行消毒。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可以根据本指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为详细的指引。(来源: 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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