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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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孙鹏飞)记者3月3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平顶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过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已正式确定。按照纲要规定,我市到2015年将新建、改扩建小学107所、初中34所。
纲要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发展任务、保障措施均进行了详细规划,明确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的发展任务。在大家普遍关心的基础教育部分,纲要规定,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有关班额标准规定,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选拔性招生,逐步消除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肃查处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和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
未来10年,我市将致力于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乡镇原则上建1至2所寄宿制初中、3至5所寄宿制小学。撤并后的学校原则上改建成小学、教学点或幼儿园。
考虑未来10年人口增长因素及城市化发展趋势,到2015年,市城区新建小学18所、初中5所,全市范围新建、改扩建小学107所、初中34所;2016~2020年,市城区新建小学35所、初中9所,全市范围新建、改扩建小学257所、初中6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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