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58亿元 来源:平顶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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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去年我市继续落实低保政策,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共为8.9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8亿元。
据了解,去年,我市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市区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3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40元;县(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080元。全市共为8.9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8亿元,为17.1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8亿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另据记者了解,去年,我市多方筹措资金50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和实施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救助困难群众2816户,发放救助金302.7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县爱心救助超市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价值11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多万人次,发放物品20多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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