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 迅 通讯员 武 燕)刘某酒后驾车在汤阴县中华路撞人后,不是停下来救人,而是匆忙逃离现场。汤阴警方根据肇事现场留下的散落物,仅用3个小时就将肇事嫌疑人刘某抓获。7月3日,刘某被批准逮捕。面对逮捕证,刘某追悔莫及。
6月21日零时25分,汤阴县中华路西兰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撞倒一名行人后逃离现场,行人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汤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发现了肇事车辆遗留物,确定肇事车辆为奔腾B50轿车。民警迅速从各个监控卡口查找肇事车辆,确定了车辆号牌,并很快在中华路东侧发现肇事车辆,紧接着找到肇事车辆驾驶人,将其带回讯问。经调查,民警得知肇事司机名叫刘某,当晚醉酒驾车行至中华路西兰村十字路口时,因光线较暗,加上车速较快,看到有人过马路来不及刹车而发生事故。刘某下车后跑到现场看了看伤者,发现伤者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非常害怕,立即开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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