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谷旷林一行,来到因交通事故仍在昏迷中的刘某家里,向这个与痛苦相伴10个多月的家庭送去1万元救助款和法院办案人员的一片心意。
2015年2月6日,兰考县张君墓乡农民王某某驾驶一辆小汽车在开封市新宋路将18岁的刘某撞成重伤、一级伤残,住院期间刘某共化去医疗费36万余元。此间除保险公司支付20万元保险费外,王某某仅赔付3.8万元即杳无音信。因支付不起高额医疗费,刘某父母不得不办理出院带儿子回家治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后,经开庭审理于2015年10月21日判决王某某赔付刘某各项损失65.14万元。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法院在组织力量寻找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同时,尽力帮助刘某父母,维持刘某的一般治疗,让这个不幸的家庭感受到一丝丝冬日的暖阳。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翟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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