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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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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少离婚案件
 更新时间:2017-3-19 6:06:42  点击数: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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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5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有一名女当事人抱着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在向魏彦琴法官哭诉“我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一天都给他过不下去了……”。

    一般离婚案件只要原、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便会遵照当事人的意思,促使他们达成离婚协议。但对于今天的这起案件,承办法官心想一定要好好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不能让他们轻易离婚,让两个月大的婴儿就这样缺爹或者少娘。魏法官在这样的心理指导下,耐心细致地给被告做工作,但被告油烟不尽,不仅同意离婚,还向法官伸出受伤的双手道尽了委屈。后魏法官又耐心给原告做工作,让多为孩子着想好好再给被告沟通下,原告还是声泪俱下地哭诉:“真是过不下去了,从怀孕时就开始生气,现在根本就无法沟通,一说话就吵就打,现在必须离婚。”面对如此双方当事人,魏法官又耐心征求双方父母的态度,了解他们的意见,没想到双方父母也都明确表示,双方父母也都尽力了,小两口现在也确实是过不下去了,无法沟通,无法交流。

    面对如此局面,法院也只好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为首要任务。经过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女方起诉离婚,

    男方同意离婚,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抚养,哺乳期内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一岁以后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抚养费每月支付一次,每月的5号之前支付完毕。男女双方一致表示,双方会好好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努力把未成年子女好好抚养长大。

    最后,魏法官又温馨提醒,原、被告双方调整好心态,坚强面对困难挫折,为呵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肩负起做父母的责任。

(作者:李真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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