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继3月22日查处一起 “黑校车”后,日前,再查处两起 “黑校车”案,并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 3月23日下午,淮滨县交警大队执法分队在张庄乡境内查获两辆正在接送幼儿的“黑校车”。经查,这两辆接送车无校车标牌,属于人们常说的“黑校车”。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将这两辆“黑校车”依法予以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淮滨交警再次提示: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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