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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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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加强信息互动 协同促进案件执结
 更新时间:2018-4-16 9:14:21  点击数: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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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互沟通、配合后,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卓某长期向被告顾某提供建筑施工所需要的石材,双方之间签订了供货合同,工程完工后,顾某长期拖欠卓某的石材款,卓某遂将顾某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拖欠的石材款。该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法院应予以支持。但顾某在该院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卓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耐心调查,当得知本案被执行人顾某作为案件申请人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案件,并有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款时,该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市中院协调此事,经与市中院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市中院执行局当即表示,现在是全国法院决胜执行难的关键年,全市各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基层法院的工作,市中院将全力支持,市中院遂通知卓某到该院领取顾某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该案件在罗山法院立案半个月内顺利得到解决,卓某顺利拿到了近22万元的执行款。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影响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信阳市县两级法院顺应当前执行发展新态势,不断突出执行工作的重要位置,凝聚执行合力,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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