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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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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更新时间:2019-4-22 8:13:35  点击数: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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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执法,总是有一些人不仅拒不配合,甚至暴力对抗。近日,西平警方在舞钢警方的全力配合下,将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成功抓获,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和民警的正当权益。

42日晚22时许,西平县公安局出山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出山镇油坊沟村处置一起纠纷警情过程中,遭到当事人翟某等人的无理阻挠,一名辅警被翟某殴打致伤后入院治疗。

案件发生后,西平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令相关警种进行处置查办。西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治安大队联合成立专案组,合理分工,全力侦办。4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翟某(男,36岁,家住舞钢市武功乡)被抓获归案。

目前,涉嫌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翟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维护执法者的尊严就是维护共和国法治的尊严。

对于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骂殴打的事件,西平县公安局坚决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为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警方提醒: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即使对执法活动有异议,也不能现场阻碍,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公民必须绝对服从警察指挥。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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