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12月经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焦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金1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依法履行义务,原告李某某2019年2月3日申请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在外欠多人欠款,案件缠身,且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通过与申请人耐心沟通,电话引导,积极探索执行方案。想尽多种办法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和坚持,采取线下查控与线上执行相结合,在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
申请人李某某对执行法官李永强和执行干警孙彬的工作非常满意。2021年9月3日,李某某一大早来到法院门口,为西平法院执行法官李永强送上了“疫情虽残酷,工作不断档,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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