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男,中共党员,2012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遂平县人民法院。先后在玉山法庭、阳丰法庭、执行局等部门工作,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一、树牢宗旨意识,站稳政治立场。时刻牢记作为共产党员、政法干警的政治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文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履行义务职责。能够始终把党的审判执行事业和群众的司法期待作为首要任务,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起早贪黑的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 二、勤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奉献。2019年冬天的一个星期五,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班到晚上十点半,将当天查询出的被执行人财产全部冻结。从2018年7月开始负责执行立案工作以来,至今共受理执行和财产保全等案件的立案6000余件,网络查控及时率100%,无一错查、漏查,几年来各项业绩指标均处于全市排名前列。 2022年春节刚刚结束,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营商环境填报工作要求,营商环境填报工作比往年早了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李冰同志向领导汇报后,立即展开工作,将需要填报的材料分发给各部门,协调大家积极准备材料,自己和办公室其他同事一起每天加班到深夜,分类汇总、修改各项材料,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营商环境填报工作,并取得了全省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评价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崇尚法官荣誉,恪守职业道德。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以维护人民法院的荣誉为己任。生活中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纪和法官行为规范,不参加或参与任何违法或不符合职业身份的组织和活动,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审慎行事,拒腐防变,努力让当事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多次收到当事人的表扬。参加工作以来无违纪违法现象,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 四、规范司法行为,坚守为民初心。本着“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理念,在执行及信访化解工作中时刻注意群众工作,避免冷、硬、横的方式,在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意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避免因采取生硬的执行行为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加剧和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从进入法院工作开始至今无一起信访案件,受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李冰同志踏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抱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和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无比热爱的敬业精神,以一个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标准,从点点滴滴做起,以自己的勤劳、勇敢、质朴、无私,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遂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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