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几万块钱,这几年我是吃不好睡不好,没想到还有拿到钱的这一天,现在我这颗心总算是放下了,谢谢刘法官、谢谢陈法官。”11月2日上午,申请人陈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法院,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局长刘光明和执行干警陈翔伟手中,表达对执行工作人员的肯定以及对法院公正高效的赞许。 陈某和某房地产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分两次返还购房款协议。2021年协议到期后,某房地产公司一次也不曾返还购房款。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陈翔伟接手案件后,对该房地产公司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其负债累累,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向执行局长刘光明汇报具体情况,在刘光明局长带领下,二人多次前往该公司找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在案件一筹莫展之时,从该公司负责人口中得知别人也拖欠该公司钱财未给,于是刘光明局长和执行干警陈翔伟主动出击,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将拖欠该公司的钱款追要回来并用于偿还陈某购房款。至此,该起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光明表示,这面锦旗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警示,它告诉我们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用心办理好手头的每一起案件,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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