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罗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罗山县人民法院7名同志获人大常委会任命。 王雷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陈长春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栋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甘冉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周党人民法庭庭长; 李波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龙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汉青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文一同志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见证下,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获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始终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凝心聚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司法贡献。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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