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两男子禁渔期在淮河河南省淮滨县段用电机工具捕鱼时,被公安民警和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5月23日凌晨,淮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动,在该县芦集乡李寨村淮河岸边,当场抓获用电机打鱼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57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张某某(男,44岁,住址同上),现场缴获淮河鱼近400斤,民警当场扣押打鱼电机两台,皮划艇两艘。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张某某被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悉,自今年3月1日起,淮河流域开始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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