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顶着酷暑,高某某高兴地来到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五沟营法庭庭长刘光明手里。“为了我的案件,刘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判决结果公正公道,谢谢法院,谢谢刘法官。” 原告高某某和被告张某某二人既是同学又是多年好友,2018年5月,原告高某某跟随被告张某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干活,被告张某某承诺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全部工资,截止到2020年6月工程结束,总共下欠高某某工资23800元。期间,被告张某某以装修店面为由,于2019年3月向原告高某某借款40000元。后高某某因急用钱,多次向张某某催要钱款,张某某一直拖欠未还。无奈之下,高某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某状告到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过了解,得知被告张某某长年不在家,且无法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公告送达成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难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原则,承办法官刘光明冒着酷暑,多次前往被告张某某所在地,积极与当地乡镇府、村委相结合,找寻被告张某某下落,通过实地走访,在和村民交谈过程中得知了被告张某某父亲下落,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将传票等手续送到了被告张某某父亲手中。最后,该案顺利开庭并及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派出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结合,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为民办实事贯穿办案始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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