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潘丽丽 王树恒)11月21日上午,正阳法院执结一起正阳县某厂欠龚强、肖华、王民三名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案件。当这三名农民工接到自己的血汗钱时,他们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人民的好法官,感受党的好干部!”
正阳县慎水乡农民龚强、肖华、王民三名农民工在正阳某厂打工,该厂拖欠三原告工资6842.5元,法院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法院查封被告的一部*车,后被告履行了义务。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多项措施,为农民工追索工作开辟 “绿色通道”。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四快”。即“快立、快保、快审、快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对无力提供财产担保的保全申请,法院视具体案情酌情采取变通方法,以及时实现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对经济确有困难一时交不起诉讼费的农民工,依法予以诉讼费减、免、缓的司法救助。在立案上实行远程网络立案、口头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立案庭即时审批,方便农民工诉讼。同时为所辖7个基层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上了宽带,各法庭还在辖区发放便民联系卡,设立全天候值班电话,随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在审理上该院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办理,对经济收入偏低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免交、缓交或减免诉讼费用,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让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能打得起官司。在执行上,该院对到法院申请执行追薪的案件,优先执行,不相互推拖。对能采取和解执行的,和解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纠纷案件,积极与县信访办、劳动仲裁委、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单位的沟通联络、协作,借助“外力”配合执行。力争农民工工资早日执行到位。对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进行曝光,责令其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工资。
至目前,该院已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9件,为农民工要回工资21万余元,为农民工减、免、缓交诉讼费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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