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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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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警察为何成了县领导的家丁
 更新时间:2014-9-2 21:05:41  点击数: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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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办案机关的资料显示:该团伙仅从河南正阳、西平、平舆、唐河等四个县委住所盗窃金额就累计高达250多万元。其中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疑被盗100多万,但经办案民警修改笔录,失窃数据居然变成了6040元。目前,赵兴华正被调查,两名办案民警已被刑事拘留。

    “小偷又立功了!”这是上述新闻的诸多网民回帖中被点赞最高的一条。当然,在司法语境中,我们还不能称赵兴华为“贪官”。他真正的失窃金额,以及他的涉案金额也需要法院来最终认定。在这一事件中,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小偷偷出贪官”,而是相关办案警察甘为权力的奴仆,为避免地方主要领导在刑事调查中“有麻烦”,甚至不惜伪造笔录,妨害司法公正。

    一些警察“家丁化”问题之严重,绝不在驻马店这偶发的个案。近年来更为轰动的例证当属薄谷开来案。在这起著名的毒杀案中,为了掩盖丑闻,警方介入之后,从勘验、到调查到笔录统统作假。

    这些类似案件被曝光,也都有类似的“偶然性”——都不是由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发现的,而是由于意外事件才得以曝光。这更加剧了公众的忧虑,如果不尽快完善机制来防止警察沦为权力的奴仆,类似的警方枉法难保不会再现。

    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首先得找到真正的问题。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让一些维护一方平安的警察居然成了权力的“家丁”?在以往个案中,既有警察主动媚上,抓住“机遇”为“领导”保驾护航的;也有警察被迫妥协,在无力抗争后终忌惮于领导的绝对权力而选择明哲保身的。

    因此说,遏制警察“家丁化”也应双管齐下。一方面,要让地方主要党政领导的“绝对权力”变成“相对权力”和受制的权力。让他们对地方的人事权,不能随心所欲地“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一些警察主动媚上,是因为靠上了“大树”就好乘凉。没有升迁或自保等利益诱惑,又哪会有造假案作假证这样的献媚——作为警察,心里都清楚这些勾当的严重违法性。

    另一方面,还在于司法对警察作假的究责机制太过宽容。不久前轰动全国的“念斌案”,辩方律师直指该案为当地警方炮制的“假案”,且列举了警方涉嫌造假的诸多证据材料,但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关检方对涉嫌严重犯罪的警察展开调查。个中原因,当然不是警方的行为还未达到立案标准,而在于对警方涉嫌违法的调查本就存在“启动难”,更别说后面的“立案难”、“调查难”和“执行难”了。

    一些警察“家丁化”源于地方治权绝对化。绝对权力之恶,只有分解该权力并将之关进笼子里方可化解。在这样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中,司法改革是最重要的一环。先让检察监督和审判独立真正强硬起来,才能遏制一些地方官员对警方和司法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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