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树 王燕)近日,驿城区法院在保全一起民事案件涉案车辆时遭遇阻挠,司法警察及时出动,全力配合承办法官排除妨碍,最后顺利将诉讼保全的车辆扣押至法院。
该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王某某在诉讼时向驿城区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肖某某等二被告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并依法提供了财产担保。
当天上午寒风凛冽,突来的降温使室外异常寒冷。驿城区法院水屯法庭法官一大早就赶往市区某小区,准备扣押已裁定查封的被告所有的车辆一台,却发现车辆被锁,被告拒不配合。承办人根据案情及时提出调警申请,驿城区法院法警队第一时间派出法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法警们发现车辆被所在消防栓上,汽车方向也被锁死,在确认车辆确为二被告所有后,法警们采取了多种方式都不能将锁打开,最后与案件承办人商量联系开锁公司,准备强行开锁扣车。然而当开锁公司赶到后,车辆所停靠的居民楼上突然冲下几个人,声称该车原车主已将车辆以30万元抵押给他们,现在为他们所有,任何人要动车必须先拿30万元。
突然出现的意外“车主”并没有让法官和法警们退却,他们出示了工作证件后,向案外人说明案件情况,耐心宣讲有关法律法规,严正指出该车已被驿城区法院依法查封,必须扣押至法院。任何人没有合法依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不得对抗法院查封扣押。确有合法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和证据,但私自扣车属于妨碍诉讼行为。更不能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转移、隐匿财产、虚设抵押权等,致使债权人合法权益受损。然而,案外人为了阻挠车辆扣押,让其年迈的父母站在车辆前以死要挟,扬言“谁敢动,就死这”,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扣押僵持到下午一点半,司法警察不断地控制现场秩序,稳控在场人员情绪。经过缜密分析并请示院党委,最终制定了新的执行方案。法官及法警们再次向案外人重审干扰公务、妨碍诉讼的后果,如案外人继续顽固对抗,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个人罚款10000元以上处罚;同时增派法警,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向110报警,取得公安机关支持。经过不懈地释法说理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成功说服案外人放弃了阻碍诉讼行为,涉案车辆于当日下午4时许被扣押至人民法院。全程在场的原告王某某对区法院法官和司法警察的敬业、专业和执着所感动,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和敬意。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