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法槌子”上要套好“慎独”的“枷锁”
 更新时间:2016-4-6 19:12:37  点击数:2763
【字体: 字体颜色

习近平同志说过,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对于法官来说,法槌则是其手中权力的象征。槌声一落,小则决定一场官司的赢输,大则决定一个人的未来是否在监牢中度过,权力之重,不容小视。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法院的公正审判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哪一份职业能够像法官一样在“廉洁”方面要接受全社会近乎苛刻的挑剔,也没有哪一份工作能够像法官一样在这点能触动公众的神经。

邓小平同志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工作中诱惑重重,稍一不慎便会禁不住诱惑而触犯党纪国法,轻则接受处分,重则面临牢狱之灾。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照民,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这些大法官无不是在法院系统工作了数十年,他们的落马充分说明了法官一旦管不好手中的“法槌子”,不仅危害百姓,还会严重损害到司法的公信力,损害国家和政府的权威,损害公众对国家法治的信心,于国于民将有大害。

如何将“法槌子”套上“枷锁”,让“法槌子”不乱“敲”,这也是全体法官都应该思考的一个原则性问题。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如果法官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小节,拿了当事人的财,吃了当事人的饭,还怎么做到法平如水?还怎么做到心中天平的不偏不倚?

古人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这些话深刻揭示了由量变引起质变的哲学道理。法官的工作性质注定了要与当事人及其律师有这样那样的交流和接触,在这过程中就很有可能出现把握不好界限,掌握不住分寸的现象。没有哪个法官是从开始就想着要腐败的,而是在一点一滴、觉得无所谓的小恩小惠中慢慢变得无法回头,在不注意的小节中渐渐走到了腐化堕落的境地。因此,小事当慎,小节当拘,这也是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的金玉良言,从小事小节上加强对自身的约束,要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管好手中的“法槌子”,时刻保持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形象。

《礼记》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作为一名法官,防腐拒变最好的武器、“法槌子”上最好的“枷锁”就是慎独。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就将慎独作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和最高境界加以提倡,他说:“即使在他一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时可能的时候,它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法官要做到慎独,应注意培养两三“力”:第一,坚定司法为公的信念,时刻想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形成一股“定力”;第二,时刻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用一个个典型的贪腐事例来提醒己,形成一股“约束力”。第三,“吾日三省吾身”,要时刻反躬自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洁身自好,存正祛邪,注重道德修养,形成一股“免疫力”。在这三“力”合一的合力作用下,才能真正做到“慎其独也”,形成“法槌子”上最好的“枷锁”。

因此,法官更应在工作中拎好自己心中的“帽子,首先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同时管好自己手中的“法槌子”平时工作注意“慎独”,注意在小节上廉洁自律,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双重防线,将手中的权力关在“笼子”里,将“法槌子”上的“枷锁”套牢。

 

                    确山县人民法院:张宇瀚

pic
  • 上一篇: 平舆县卫计委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 下一篇: 被执行人“躲猫猫”逃避执行 法院强制扣押车辆促和解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