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以来,汝南县交警大队积极行动,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已将10多名交通违法长期不处理的“老赖”起诉至法院。
该大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说:专项行动期间,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6个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可依据法律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缴款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敦促法院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职业、消费等领取受到联和信用惩戒。
(作者:姚建勋)
联系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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